1.
本院112年1月19日假扣押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 拍賣224地號土地位於夏目漱石社區內,為社區內道路、公設。另於113年7月26 日現場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224地號土地為社區 警衛室前之社區道路。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 證。
4.
3三標拍賣,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前順序賣得 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後順序即停止拍賣,縱 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六、依土地登記謄本之記載,本件拍賣224地號土地為592建號、597~614建號、 620~623建號、655~674建號、
5.
680~695建號之建築基地。請應買人自 行查明土地使用上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