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本件拍賣土地未設定他項權利,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依登記簿謄本其 他登記事項記載含法定空地、為新社段新社小段538建號之建築基地地號。
5.
依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復,拍賣土地為67建都營字第2130號建造執照 套繪在案。
6.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界為空地,另據估價報告記載疑似有建 物占用,實際情形需經地政機關鑑界測量為準,請應買人自行前往查證。拍賣 土地業經建造執照套繪,占有使用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7.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 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