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本件查封物分甲、乙標分別拍賣,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拍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本院指定按上開 各標順序拍賣,如其中一宗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強制執行之債權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 各宗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已拍定亦可撤銷拍定。 六、本標據鄰居表示及警察查報:目前無人居住,二樓有2隻狗,屋主偶而回來餵狗,二樓三房 二衛,有前後陽台,一樓客廳、廚房一衛。地政人員表示:
8.
二樓前後均有增建(一樓客廳、 雨遮、廚房、二樓前後房間及陽台均屬增建)。
9.
查封4982號房屋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 權移轉登記,且須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
11.
總面積為95.41平方公尺,其中約7.85平方公尺使用鄰地(南埔 段2438地號),請應買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