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育31788

高雄市大樹區興山段478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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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11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750
保證金:
550
總坪數:
3,613.5
坪單價:
0.8萬/坪
持分地坪:
3,613.5 坪
總現值:
2,113.5 萬
拍後增值:
-636.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大樹區 興山段 478地號,面積 4,045 m2,持分 1/1,1,150 萬
(農業區 )
2.
高雄市 大樹區 和山段 384地號,面積 7,900.3 m2,持分 1/1,1,600 萬
法院筆錄 (5)
2.
本件大樹區興山段478地號土地於民國114年6月4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其 為雜樹林,一小部分為空地。債權人之代理人稱478地號土地現無人使用。另大 樹區和山段384地號土地於民國114年8月6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其為雜樹 林,無路可達。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7.
本件和山段384地號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 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 可者,不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第3 3條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 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 登記者,應自行負責。六、本件和山段384地號土地未臨路,須由鄰地出入,將來如有通行權之爭執, 請依實體判決為準,請投標人注意。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0.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 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大樹區 興山段 478地號
4,045 m2 × (1/1) × 2,100 元 - 1,150 萬元
= -300.5萬元
2.
高雄市 大樹區 和山段 384地號
7,900.3 m2 × (1/1) × 1,600 元 - 1,600 萬元
= -335.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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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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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8.8 坪 / 13.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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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拍 不點交
2,088.6 坪 / 814.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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