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三筆土地有相連,可結合略呈三角 形之土地,單面有臨巷道,其上有多棟磚造及鐵皮建物,並有種植香蕉、芒果 等果樹及短期作物;債權人代理人稱執行標的現由共有人占有使用,無分管及 出租、出借等情事,地上作物為其他共有人所種植,地上建物為其他共有人居 住使用,此部分均不予執行,請求就債務人土地持分予以執行。
2.
據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整體地形近似梯形,地勢平坦;現況部分340地 號部分為建物坐落、部分空地,341地號部分為建物坐落、部分種植香蕉樹及芒 果樹、部分短期作物,342地號種植芒果樹;東北側臨約4米寬之軍功路140巷 (柏油鋪面)。
3.
拍賣之土地均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應 就本件所拍賣而為其所共有之土地均一併承買;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 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買受人或承受人就該 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另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 交。
5.
342地號土地為耕地,無三七五租約,私法人符合農業發展條例 第34條規定之農業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如欲承買,須於標 單內檢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之證明文件。六、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6.
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340地號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