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查封筆錄記載:門牌軍功路142號房屋為三層樓(後編定為567建號);軍功路140巷1─1號房屋為四層樓(後編定為568建號),兩棟房子內部相通,均有壁癌,567建號目前為空屋;568建號一樓有擺放祖先牌位及神明。債權人代理人經詢問在場人(共有人吳OO之妻),568建號建物直至目前一直都是吳OO一家人居住於此,567建號建物無人使用為空屋,均無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價格之情事。本件僅拍賣
3.
568建號建物之應有部分,建物坐落之土地未拍賣,拍定後不點交。
5.
拍賣建物之基地所有權人,如符合民法第426條之2或土地法第104條之規定,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
7.
568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此部分由買受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9.
568建號建物所坐落之土地,未一併估價拍賣,
10.
568建號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