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兩筆土地相連,地形略呈長方形,單面臨大同街, 位於南投市形象商圈內,現況坐落透天厝3層樓之1575建號建物(門牌號碼為大同街119 號);該建物經檢視有增建(增建部分經測量後暫編定為1575-1建號),另建物屋齡老 舊、屋況較差,有部分漏水及壁癌;承租人陳○在場表示建物係沿用先前之租約,每半年 繳納租金7,500元,已承租約35年,均係由其經營服飾店生意使用;債權人代理人稱查封標 的物現由承租人占有使用,請求就債務人所有之土地及建物予以執行。
3.
據鑑價報告記載:勘估土地整體地形呈長方形,地勢平坦;整體臨約8米寬大同街。勘估建 物目前出租使用,標的1層樓現況作為服飾店使用,建物屋齡略高,室內屋況2-3層樓較老 舊,有部分壁癌,以及有較嚴重漏水之情形,整體屋況偏差。
4.
拍賣之土地及建物均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應就本件所 拍賣之土地及建物均一併承買。另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5.
拍賣之1575-1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買受人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 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此部分由買受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 屬違章建築,買受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
6.
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121-33為都市計畫第一種商業區,121-42為都市計畫住宅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