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人13877甲

苗栗縣竹南鎮竹圍段400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1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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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列管
  • 2025/10/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20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79.5
保證金:
35.9
總坪數:
62
坪單價:
2.9萬/坪
持分地坪:
62 坪
總現值:
97.3 萬
拍後增值:
-82.2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苗栗縣 竹南鎮 竹圍段 400地號,面積 2,556 m2,持分 4/50,178 萬
2.
苗栗縣 竹南鎮 竹圍段 400-1地號,面積 6 m2,持分 4/50,1.5 萬
法院筆錄 (8)
2.
本院於114年7月14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400地號上有建物佔用 (無門牌)、短期植摘、雜草樹、空地;400-1地號現況為部分空地、部分道 路,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3.
本件土地上建物不在拍賣之列,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權源不明,拍 定後如有糾紛請自行解決。
4.
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5.
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 點交。
9.
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
10.
優先承買權:
11.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 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 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 或承受人就該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共有人及拍定人均不得異議。
12.
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 就建物坐落之基地部分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 六、分甲、乙標,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前順序賣得價金足以清 償執行費、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執行債權時,後順序即停止拍賣,縱使拍 定,本院亦得撤銷。
土地增值 (2)
1.
苗栗縣 竹南鎮 竹圍段 400地號
2,556 m2 × (4/50) × 4,700 元 - 178 萬元
= -81.9萬元
2.
苗栗縣 竹南鎮 竹圍段 400-1地號
6 m2 × (4/50) × 24,600 元 - 1.5 萬元
= -0.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1/20
1拍 點交
9.9 坪 / 2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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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點交
227.5 坪 / 436.6 萬
2025/11/5
1拍 不點交
5.2 坪 / 39.9 萬
2025/11/6
1拍 部分點交
25.1 坪 / 1,12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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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0.3 坪 / 4 萬
2025/11/18
2拍 點交
0.6 坪 / 14.4 萬
2025/11/18
2拍 不點交
0.3 坪 / 8 萬
2025/11/6
2拍 點交
91.4 坪 / 2,16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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