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正46674

高雄市鳥松區仁和段260-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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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2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1/11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0
保證金:
24
總坪數:
20.7
坪單價:
5.8萬/坪
持分地坪:
20.7 坪
總現值:
115.3 萬
拍後增值:
-4.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公園用地
陳賢政
陳賢政
法拍專員
經紀業:陳賢政
地 址:高雄市前鎮區中華五路76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高雄市 鳥松區 仁和段 260-1地號,面積 13.2 m2,持分 3/8,10 萬
(公園用地 )
2.
高雄市 鳥松區 仁和段 260-2地號,面積 96.4 m2,持分 3/8,70 萬
(道路用地 )
3.
高雄市 鳥松區 仁和段 260-3地號,面積 72.7 m2,持分 3/8,40 萬
(道路用地 )
法院筆錄 (7)
2.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4年7月14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260-
3.
260-
4.
260-3 地號土地均為雜樹(計畫道路)。債權人之代理人稱標的物現無人使用。惟實 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8.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9.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惟因本件為合併拍賣,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其所共有之 各筆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標別中之單一拍賣標的單獨行使優先承買 權。應買人應注意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可能僅取得共有人行使優 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標的,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剩餘部分。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 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 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11.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2.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 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3)
1.
高雄市 鳥松區 仁和段 260-1地號
13.2 m2 × (3/8) × 14,500 元 - 10 萬元
= -2.8萬元
2.
高雄市 鳥松區 仁和段 260-2地號
96.4 m2 × (3/8) × 18,974 元 - 70 萬元
= -1.4萬元
3.
高雄市 鳥松區 仁和段 260-3地號
72.7 m2 × (3/8) × 14,500 元 - 40 萬元
= -0.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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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15.3 坪 / 99.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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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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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 坪 / 101.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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