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金拍 114士金職七211二

新北市淡水區忠寮段1003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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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31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4.5
保證金:
4.9
總坪數:
26.4
坪單價:
0.9萬/坪
持分地坪:
26.4 坪
總現值:
29.7 萬
拍後增值:
5.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張宏得
張宏得
法拍專員
經紀業:凌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新北市 淡水區 忠寮段 1003地號,面積 1,275.3 m2,持分 9377/229824,14.8 萬
2.
新北市 淡水區 忠寮段 1004地號,面積 419.3 m2,持分 9377/229824,5.2 萬
3.
新北市 淡水區 忠寮段 1036地號,面積 447.3 m2,持分 9377/229824,4.5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5/11/19,總底價 38萬,保證金 8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2拍,2025/12/10,總底價 30.4萬,保證金 6.1萬,坪單價 1.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民國114年2月17日現場查封、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1003地號、1004地號、1036地號土地分別位於新北市路燈定位編號418249電線桿南方20公尺、15公尺、西方40公尺處,現場均雜草林木叢生,目視所及無任何建物及地上物。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
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4.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則依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5.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六、無抵押權登記。
6.
本標不動產係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查無三七五租約,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
土地增值 (3)
1.
新北市 淡水區 忠寮段 1003地號
1,275.3 m2 × (9377/229824) × 3,400 元 - 14.8 萬元
= 2.9萬元
2.
新北市 淡水區 忠寮段 1004地號
419.3 m2 × (9377/229824) × 3,400 元 - 5.2 萬元
= 0.6萬元
3.
新北市 淡水區 忠寮段 1036地號
447.3 m2 × (9377/229824) × 3,400 元 - 4.5 萬元
= 1.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11
1拍 點交
18.8 坪 / 628 萬
2025/12/31
3拍 不點交
2.8 坪 / 13.5 萬
2025/12/31
3拍 不點交
16.9 坪 / 16.8 萬
2026/1/7
1拍 不點交
316.4 坪 / 29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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