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4儉14314庚

苗栗縣獅潭鄉獅潭段三洽坑小段140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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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13 ~ 2026/05/12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1
保證金:
1.9
總坪數:
273.8
坪單價:
0萬/坪
持分地坪:
273.8 坪
總現值:
18.1 萬
拍後增值:
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獅潭鄉 獅潭段三洽坑小段 140地號,面積 1,810 m2,持分 1/2,9.1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12/4,總底價 14萬,保證金 2.9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2拍,2026/1/8,總底價 11.3萬,保證金 2.3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3拍,2026/2/5,總底價 9.1萬,保證金 1.9萬,坪單價 0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本院於114年7月25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140地號現況為雜木 林,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2.
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3.
本件係應買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應買後不點交。
4.
上開不動產1宗應買。
5.
應買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1,000元。
6.
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應買後全部塗銷。
7.
分甲、乙、丙、丁、戊、己、庚標,分別標價,分別應買,依序開標,如 前順序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執行債權時,後 順序即停止應買,縱使應買,本院亦得撤銷。六、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應 買人必須具備原住民身分,並請於應買時提出證明文件(戶籍謄本),請 應買人自行注意。
8.
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應買,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9.
本件應買標的中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 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應買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 定之證明文件。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獅潭鄉 獅潭段三洽坑小段 140地號
1,810 m2 × (1/2) × 200 元 - 9.1 萬元
= 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25
1拍 不點交
48.7 坪 / 4.8 萬
2026/3/25
1拍 不點交
1.3 坪 / 3.4 萬
2026/3/5
1拍 不點交
1,133.5 坪 / 108 萬
2026/3/10
2拍 不點交
279.2 坪 / 28 萬
2026/3/19
特拍 點交
87.4 坪 / 4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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