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正89861

臺南市學甲區中洲南段2145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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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7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17.5
保證金:
23.5
總坪數:
0.2
坪單價:
776.9萬/坪
持分地坪:
0.2 坪
總現值:
0.2 萬
拍後增值:
-117.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學甲區 中洲南段 2145地號,面積 1 m2,持分 1/2,117.5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5/12/16,總底價 145萬,保證金 29萬,坪單價 4.1萬/坪,流標
2拍,2026/1/6,總底價 130.5萬,保證金 26.1萬,坪單價 862.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明土地位置及範圍,該土地現況:門牌「中洲32之1號」 平房坐落,其餘為空地。本件僅拍賣土地,債務人現居住於該土地上之平房,平房佔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本件是否有民法838-1規定之適用,應買人應自 行查證,拍定後平房與土地間原有法律關係,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2.
係拍賣應有部份,若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4.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 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學甲區 中洲南段 2145地號
1 m2 × (1/2) × 4,600 元 - 117.5 萬元
= -117.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27
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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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4
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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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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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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