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慎127926甲

臺南市仁德區如意段748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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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2/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26 ~ 2026/05/2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20
保證金:
64
總坪數:
1.5
坪單價:
220.4萬/坪
持分地坪:
1.5 坪
總現值:
3.5 萬
拍後增值:
-316.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仁德區 如意段 748地號,面積 24 m2,持分 1/5,320 萬
(農業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5/12/24,總底價 500萬,保證金 100萬,坪單價 3.8萬/坪,流標
2拍,2026/1/21,總底價 400萬,保證金 80萬,坪單價 3萬/坪,流標
3拍,2026/2/25,總底價 320萬,保證金 64萬,坪單價 2.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查封之土地為農地,佈滿雜草,未臨路。另依鑑 價報告記載,查封之土地現況為雜草地。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 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不動產2宗分2標拍賣,請分別出價,並寫總價,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 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場,則由本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扣除優先受償 之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執行費用後,連同其他標的物已拍定部份, 若足以清償債權總額時,其餘各標即停止拍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其拍定。
3.
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 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如:凶宅、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火災 受損、嚴重漏水、土地掩埋廢棄物、受污染等)請求撤銷拍定。
4.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5.
拍定 (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 (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 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 (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 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仁德區 如意段 748地號
24 m2 × (1/5) × 7,300 元 - 320 萬元
= -316.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4/7
1拍 不點交
4.9 坪 / 130 萬
2026/3/25
2拍 不點交
17 坪 / 200 萬
2026/3/24
1拍 點交
407.6 坪 / 1,300 萬
2026/4/7
3拍 不點交
66.3 坪 / 711.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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