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實93783

臺南市東山區前大埔段707-191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26
  • 98 點閱
  • 1 列管
  • 2026/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7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6
保證金:
25.2
總坪數:
1,399.2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1,399.2 坪
總現值:
83.3 萬
拍後增值:
-42.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東山區 前大埔段 707-191地號,面積 13,876 m2,持分 1/3,12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5/12/30,總底價 140萬,保證金 28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明土地位置及範圍,該土地為雜林,有私設道路。 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係拍賣應有部份,若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 重測或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六、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 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4.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 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 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東山區 前大埔段 707-191地號
13,876 m2 × (1/3) × 180 元 - 126 萬元
= -42.7萬元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南市東山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