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4癸21418

雲林縣元長鄉中坑1之26號

1拍 點交 待拍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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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7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24.5
保證金:
24.9
總坪數:
27.5
坪單價:
4.5萬/坪
持分地坪:
9.1 坪
公告建坪:
27.5 坪
總現值:
5.7 萬
拍後增值:
-22.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26 坪
附建坪:
1.5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3層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元長鄉 潭墘段 847-6地號,面積 60 m2,持分 1/2,28.5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建物 (2)
1.
雲林縣元長鄉中坑1之26號,建號 27,持分 1/2,94 萬
一層:51.2二層:51.2三層:29.45合計:131.85 陽台10 (住家用鋼筋混凝土造3層)
2.
雲林縣元長鄉中坑1之26號,建號 62,持分 1/2,2 萬
第一層:40合計:40.0 (鐵皮一層)
法院筆錄 (8)
2.
據地政人員稱847-6地號土地是27建號、62建號建物(下稱系爭建物)之座落基地,查封現場發現 系爭建物內3樓有些壁癌、漏水等情形。實際情形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拍賣之不動產之所有 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查無分管約定,拍定後之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及建物拍定後不點 交。
6.
他項權利:無。
7.
土地及建物共有人均有優先承買權,惟建物共有人優先於土地共有人,優先承買權人行使 優先承買,需就全部標的一併買受,但得標人如為建物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 係建物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同順序之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 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六、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8.
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關查詢拍賣土地之最新土地 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限制及法令限制、土地是否經套繪管制等)及占有使用情形是否與拍 賣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符,請速告知本院,俾利後續處理)。拍定後拍定人或其他 關係人均不得以上述事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9.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 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 銷拍定。
10.
62建號建物占用鄰地847地號土地部分,應買人應自行負擔被鄰地所有人請求拆屋還地之危 險。
11.
未保存登記建物或增建部分,得標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危險。 增建或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且債權人、債務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 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12.
本案拍賣建物,尚無顯著資料顯示拍賣建物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輻射污染、海砂 屋、地震受創或火災受損等情事,應買人如有其他欲明瞭之情事,應自行查證,審慎投標,以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元長鄉 潭墘段 847-6地號
60 m2 × (1/2) × 1,900 元 - 28.5 萬元
= -22.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17
1拍 不點交
201.4 坪 / 112 萬
2025/12/17
1拍 不點交
32.4 坪 / 51.9 萬
2025/12/18
2拍 不點交
20.7 坪 / 16.7 萬
2025/12/3
2拍 不點交
3.7 坪 / 4.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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