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賢47435丙

新竹縣新埔鎮泰陽段418-5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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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25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8.2
保證金:
5.6
總坪數:
1.6
坪單價:
17.3萬/坪
持分地坪:
1.6 坪
總現值:
16 萬
拍後增值:
-12.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新埔鎮 泰陽段 418-5地號,面積 152.8 m2,持分 880/25000,28.2 萬
(第二種住宅區 )
法院筆錄 (13)
2.
104.8.26現場假扣押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所指,418-5號土地上有新埔鎮中 正路838號房屋占用。本件114.10.8再至現場履勘,使用情形同前,實際範圍須 以實測為準。上開房屋非屬本件拍賣範圍且佔有使用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人 應自行與佔有人協商解決佔有使用之法律關係,本院不代為處理。
3.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證土地實際範圍及現況,本院不負責鑑界或複丈事 宜,拍定後拍定人不得以土地現況與公告所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或減少價 金。
4.
因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5.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8.
無抵押權設定。
9.
優先承買權:
10.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11.
本件土地上之 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有優先於共有人之 優先承買權。惟有無優先承買權倘有爭執,非本處形式審查所能認定者,應以 將來確認優先承買權之實體訴訟之認定為準。 六、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分 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經法院成立調解、和解時,本院得撤銷拍定。
12.
依前案鑑價報告所附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之記載,本件土地為第二種住 宅區。
13.
依謄本之記載,土地上有165建號建物登記。
14.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15.
轉訴訟輔導科(轉分機12
16.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新埔鎮 泰陽段 418-5地號
152.8 m2 × (880/25000) × 29,827 元 - 28.2 萬元
= -12.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2/25
1拍 不點交
0.8 坪 / 13.4 萬
2025/12/25
1拍 點交
1.5 坪 / 25.6 萬
2025/12/25
1拍 點交
1 坪 / 16.6 萬
2025/12/12
2拍 不點交
57.5 坪 / 662.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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