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賢47435丙

新竹縣新埔鎮泰陽段418-5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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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12 ~ 2026/06/1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8
保證金:
3.6
總坪數:
1.6
坪單價:
11.1萬/坪
持分地坪:
1.6 坪
總現值:
16.9 萬
拍後增值:
-1.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二種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新埔鎮 泰陽段 418-5地號,面積 152.8 m2,持分 880/25000,18 萬
(第二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4)
1拍,2025/12/25,總底價 28.2萬,保證金 5.6萬,坪單價 17.3萬/坪,流標
1拍,2026/1/15,總底價 28.2萬,保證金 5.6萬,坪單價 17.3萬/坪,流標
2拍,2026/2/5,總底價 22.5萬,保證金 4.5萬,坪單價 13.9萬/坪,流標
3拍,2026/3/5,總底價 18萬,保證金 3.6萬,坪單價 11.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3)
1.
104.8.26現場假扣押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所指,418-5號土地上有新埔鎮中 正路838號房屋占用。本件114.10.8再至現場履勘,使用情形同前,實際範圍須 以實測為準。上開房屋非屬本件拍賣範圍且佔有使用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人 應自行與佔有人協商解決佔有使用之法律關係,本院不代為處理。
2.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證土地實際範圍及現況,本院不負責鑑界或複丈事 宜,拍定後拍定人不得以土地現況與公告所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或減少價 金。
3.
因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物分管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5.
無抵押權設定。
6.
優先承買權:
7.
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8.
本件土地上之 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有優先於共有人之 優先承買權。惟有無優先承買權倘有爭執,非本處形式審查所能認定者,應以 將來確認優先承買權之實體訴訟之認定為準。 六、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分 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經法院成立調解、和解時,本院得撤銷拍定。
9.
依前案鑑價報告所附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之記載,本件土地為第二種住 宅區。
10.
依謄本之記載,土地上有165建號建物登記。
11.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12.
轉訴訟輔導科(轉分機12
13.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新埔鎮 泰陽段 418-5地號
152.8 m2 × (880/25000) × 31,407 元 - 18 萬元
= -1.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4/15
1拍 不點交
660.3 坪 / 390 萬
2026/4/15
1拍 不點交
4 坪 / 1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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