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4清6574

基隆市七堵區瑪陵坑段東勢下股小段113-7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3,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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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25 週三 上午 10: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582.2
保證金:
2,716.5
總坪數:
16,902.2
坪單價:
0.8萬/坪
持分地坪:
16,902.2 坪
總現值:
15,086.2 萬
拍後增值:
1,50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基隆市 七堵區 瑪陵坑段東勢下股小段 113-7地號,面積 2,876 m2,持分 66/100,460.7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基隆市 七堵區 瑪陵坑段東勢下股小段 301地號,面積 81,783 m2,持分 66/100,13,121.5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6/1/21,總底價 15,979萬,保證金 3,195.8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民國114年3月21日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13-7地 號位於門牌基隆市七堵區大成街49之4號建物東方約220公尺處,北方約150公 尺,南方約600公尺範圍處,現況為山坡地及雜木林地,部分為大城街道路,部 分為溪流,301地號位於上開建物東南方約272公尺處,現況為山坡地及雜木 林。」。113-7地號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惟非屬農地重劃之範 圍,然依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及第33條規定,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 規定外,不得承受或應買耕地。301地號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依土地 法第17條規定,拍定人不得為外國人。為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 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等)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 注意。
2.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3.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 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 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 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 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 承買。
4.
本件土地如經拍定,尚須相當時日調查有無優先承買權人,請應買人注 意。六、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土地增值 (2)
1.
基隆市 七堵區 瑪陵坑段東勢下股小段 113-7地號
2,876 m2 × (66/100) × 2,700 元 - 460.7 萬元
= 51.8萬元
2.
基隆市 七堵區 瑪陵坑段東勢下股小段 301地號
81,783 m2 × (66/100) × 2,700 元 - 13,121.5 萬元
= 1,452.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25
1拍 不點交
18 坪 / 120 萬
2026/2/24
1拍 不點交
243.2 坪 / 24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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