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院於民國115年4月22日至現場履勘,債務人不在場,據到場之地政人員指界 稱:「80地號土地為門牌號碼『基隆市七堵區實踐路253巷
5.
17號房屋) 座落基地。」等語。 本件僅拍賣土地(1筆)應有部分,上揭
7.
17號房屋占用本件拍賣之 80地號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拍定後,
8.
17號房屋 與80地號土地間之占有使用收益法律關係,均由拍定人(承受人)自理。 依據民國115年4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稱:「勘估之標的位於七堵市區外圍,交通 便利,土地使用分區屬農業區,建蔽率10%。地勢平坦。西側臨約6至8公尺寬之 實踐路253巷。土地正面寬度約22公尺,土地平均深度約46公尺。標的上有9間1至2層樓透天房屋,該批建物(非本件拍賣標的)使用權屬及產權不明。無危險 或嫌惡設施。」等語。 依據鑑價報告提出之現場照片所示,系封土地部分面積其上已鋪設水泥路面, 現供人車通行使用,是否已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不明,應買人於投標前應自行向 權責認定機關(如:基隆市政府)查明確認,拍定後,倘有公用地役權(通行 權)之相關紛爭,均由拍定人(承受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