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實97522

臺南市學甲區東興段1298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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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10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5
保證金:
9
總坪數:
72.1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72.1 坪
總現值:
33.4 萬
拍後增值:
-11.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學甲區 東興段 1298地號,面積 1,032 m2,持分 231/1000,45 萬
(農業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6/1/20,總底價 50萬,保證金 10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明土地位置及範圍,該土地未臨路,遠眺為農田。另據 估價報告書記載,該土地現況雜草叢生。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係拍賣應有部份,若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 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六、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 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4.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學甲區 東興段 1298地號
1,032 m2 × (231/1000) × 1,400 元 - 45 萬元
= -11.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3/3
1拍 不點交
164.6 坪 / 77 萬
2026/2/25
2拍 不點交
15.6 坪 / 41.6 萬
2026/2/11
2拍 不點交
141 坪 / 96 萬
2026/2/24
2拍 點交
3.8 坪 / 10.4 萬
2026/2/4
3拍 不點交
9 坪 / 38.4 萬
2026/2/4
特拍 不點交
902.1 坪 / 25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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