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祥133930

臺南市學甲區慈濟段767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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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1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21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10
保證金:
22
總坪數:
6
坪單價:
18.2萬/坪
持分地坪:
6 坪
總現值:
74 萬
拍後增值:
-3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商業區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學甲區 慈濟段 767地號,面積 99.8 m2,持分 1/5,110 萬
(商業區 )
法院筆錄 (7)
2.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上有門牌中山路115號房屋座落,建物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本件 係拍賣土地有部分,共有人有無分管協議未明,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 點交。
6.
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份,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 買權。
7.
土地上之建物所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基地坐落部分有優先承 買權。惟聲明優先承買時,應併同提出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證明文 件;且上開建物所有權人是否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優先承買權,請投標人自 行注意、查證,嗣後如有爭議,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複 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不得以面積增 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8.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 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9.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10.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 權。
11.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學甲區 慈濟段 767地號
99.8 m2 × (1/5) × 37,101 元 - 110 萬元
= -3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4/7
1拍 不點交
17.9 坪 / 100 萬
2026/4/8
1拍 點交
50.9 坪 / 460 萬
2026/3/18
1拍 不點交
82 坪 / 1,28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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