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簡14576

臺南市學甲區東陽段1268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41.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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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0/13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1.6萬
保證金:
8.4萬
總坪數:
9.9坪
坪單價:
4.2萬/坪
持分地坪:
9.9 坪
總現值:
58.7 萬
拍後增值:
17.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學甲區 東陽段 1268地號,面積 53 m2,持分 1/3,22.4 萬
(道路 )
2.
臺南市 學甲區 東陽段 1270地號,面積 44.9 m2,持分 1/3,19.2 萬
(道路 )
拍賣紀錄 (2)
1拍,2026/9/1,總底價 65萬,保證金 13萬,坪單價 6.6萬/坪,流標
2拍,2026/9/22,總底價 52萬,保證金 10.4萬,坪單價 5.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現為道路,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 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主 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 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 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土地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
3.
拍賣之土地如經地政機關重測或複丈,實際面積以土地重測或複丈結果為 準,債權人、債務人與拍定人均不得為爭執或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 銷拍定。 六、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學甲區 東陽段 1268地號
53 m2 × (1/3) × 18,000 元 - 22.4 萬元
= 9.4萬元
2.
臺南市 學甲區 東陽段 1270地號
44.9 m2 × (1/3) × 18,000 元 - 19.2 萬元
= 7.7萬元
鄰近待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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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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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4.8 坪 / 25 萬
2026/10/13
1拍 點交
67.1 坪 / 360 萬
2026/9/30
2拍 不點交
9.3 坪 / 15.3 萬
2026/9/30
1拍 不點交
104.5 坪 / 525 萬
2026/9/30
特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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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 坪 / 1,08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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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4 坪 / 58 萬
2026/10/13
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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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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