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5賢32506

臺南市學甲區興太段1019-2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58
  • 27 點閱
  • 0 列管
  • 2026/9/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9/29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8
保證金:
11.6
總坪數:
4
坪單價:
14.6萬/坪
持分地坪:
4 坪
總現值:
18.9 萬
拍後增值:
-39.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學甲區 興太段 1019-2地號,面積 65.7 m2,持分 1/5,58 萬
法院筆錄 (7)
2.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拍賣之土地上有置放一貨櫃,使用狀況不明。另鑑 價報告稱拍賣之土地現況為雜草木、放置貨櫃。上開貨櫃占用權源不明,且非 本次拍賣範圍,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本件拍賣土地之應有部份,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惟實際使用情形,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 交。
6.
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之權。
7.
本件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之權。 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 保請求權,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8.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9.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12.
投標人於投標前,應檢查並確認投標之案號、股別、標匭號碼是否正 確。若投標書未投入法院指定之標匭,投標無效。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學甲區 興太段 1019-2地號
65.7 m2 × (1/5) × 14,400 元 - 58 萬元
= -39.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13
1拍 部分點交
28.6 坪 / 1,080 萬
2026/9/22
1拍 不點交
30 坪 / 180 萬
2026/9/22
1拍 不點交
4,215 坪 / 1,623 萬
2026/9/22
2拍 不點交
9.9 坪 / 52 萬
2026/9/23
3拍 不點交
107.3 坪 / 343.2 萬
2026/9/9
3拍 不點交
10.8 坪 / 42.4 萬
2026/10/6
2拍 部分點交
9.1 坪 / 105.6 萬
2026/9/22
3拍 點交
46.7 坪 / 575.2 萬
2026/9/30
特拍 不點交
42 坪 / 30.8 萬
2026/9/10
3拍 不點交
19.8 坪 / 55.8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南市學甲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