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4荒71351

屏東縣高樹鄉新南段154地號

1拍 部分點交 待拍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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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3 週二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9
保證金:
1
總坪數:
2.8
坪單價:
1.8萬/坪
持分地坪:
2.8 坪
總現值:
3.2 萬
拍後增值:
-1.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林俊銘
林俊銘
法拍專員
經紀業:林俊銘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屏東市青島街1之1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屏東縣 高樹鄉 新南段 154地號,面積 2.2 m2,持分 1/1,1.1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屏東縣 高樹鄉 新南段 155地號,面積 20.7 m2,持分 18309/100000,2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3.
屏東縣 高樹鄉 新南段 156地號,面積 1.4 m2,持分 1/1,0.8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4.
屏東縣 高樹鄉 新南段 157地號,面積 10.3 m2,持分 18309/100000,1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6)
2.
本件拍賣標的其中156地號現為既成巷道;
3.
157地號現為水泥空地,其 上有鄰人放置雜物(機車、腳踏車、盆栽等),另有部分為雜樹,部分為空地。
7.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依土地登記謄本記載均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惟本件拍賣土地之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洽屏東 縣政府城鄉發展處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 求撤銷拍定。
8.
土地登記謄本記載:154地號「未經解除套繪管制不得辦理分割。已興建農舍, 使用執照核發日期:84年6月14日」,請應買人注意於拍定後請求分割時之上開 限制。六、本件拍賣標的其中
9.
157地號均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 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則該標的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數 筆共有不動產合併拍賣時,如共有人結構不同,其中共有人僅得對其有共有權之 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且應就有共有權之不動產一併為主張,不得選擇其中部分 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而經主張後,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產,請應 買人及共有人注意。
10.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 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土地增值 (4)
1.
屏東縣 高樹鄉 新南段 154地號
2.2 m2 × (1/1) × 3,500 元 - 1.1 萬元
= -0.3萬元
2.
屏東縣 高樹鄉 新南段 155地號
20.7 m2 × (18309/100000) × 3,500 元 - 2 萬元
= -0.7萬元
3.
屏東縣 高樹鄉 新南段 156地號
1.4 m2 × (1/1) × 3,500 元 - 0.8 萬元
= -0.3萬元
4.
屏東縣 高樹鄉 新南段 157地號
10.3 m2 × (18309/100000) × 3,500 元 - 1 萬元
= -0.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7
2拍 不點交
23 坪 / 176.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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