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法院 114誠55163

嘉義縣阿里山鄉樂野段12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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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7 週二 下午 03: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11.3
保證金:
262.3
總坪數:
9,627.4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9,627.4 坪
總現值:
1,050.3 萬
拍後增值:
-26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嘉義縣 阿里山鄉 樂野段 121地號,面積 31,826 m2,持分 1/1,1,311.3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9)
2.
121地號高低落差大且土地呈不規則形,請投標人注意。
3.
本件拍賣之土地,據債務人陳稱,係由承租人使用、已出租,惟無從正確 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明。依照土地法第107條,承租人有優 先承買權,如對優先承買權有爭執,以實體訴訟為主。
4.
本件拍賣之土地現由第三人陳嘉慶承租使用中,租期民國114年6月1日起至 民國134年5月30日止,拍定後不點交。
8.
本件拍賣標的:耕地之承租人,依土地法第107條,對於該標的有優先購買 權。
9.
本件拍賣之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承買人以原住民為限,並應提出主管機 關出具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內,如提出之證明文件不實,致不能辦理所有權移 轉登記,應自行負責。 六、本件拍賣之土地係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 標書,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如提出之證明文件不實,致不能辦理所 有權移轉登記時,應自行負責。
10.
土地上如有作物,未併附拍賣,如有爭執,以實體訴訟為主。
11.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12.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13.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用,應買人應自行查證實際現況。依強制執行 法,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重 漏水、非自然死亡..等)無擔保請求權,請審慎投標。
土地增值 (1)
1.
嘉義縣 阿里山鄉 樂野段 121地號
31,826 m2 × (1/1) × 330 元 - 1,311.3 萬元
= -261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21
1拍 不點交
788.1 坪 / 26.1 萬
2026/1/21
1拍 不點交
30.7 坪 / 81.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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