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賢138180乙

臺南市學甲區大灣段1344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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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3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27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
保證金:
2.6
總坪數:
3.8
坪單價:
3.4萬/坪
持分地坪:
3.8 坪
總現值:
4.5 萬
拍後增值:
-8.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學甲區 大灣段 1344地號,面積 48 m2,持分 1/8,3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臺南市 學甲區 大灣段 1345-1地號,面積 39 m2,持分 1/6,10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3)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拍賣之編號1土地現為道路,編號2土地為空地。 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 點交。
5.
本件共分二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到場, 則由本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 其餘部分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6.
係拍賣應有部份,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惟 共有人聲明優先承買時,須就其所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 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 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其餘部分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學甲區 大灣段 1344地號
48 m2 × (1/8) × 3,600 元 - 3 萬元
= -0.8萬元
2.
臺南市 學甲區 大灣段 1345-1地號
39 m2 × (1/6) × 3,600 元 - 10 萬元
= -7.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27
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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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27
1拍 點交
21.5 坪 / 830 萬
2026/1/13
1拍 點交
65.3 坪 / 56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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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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