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癸70196

彰化縣田尾鄉慶豐段723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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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3/18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6.8
保證金:
27.4
總坪數:
178.9
坪單價:
0.8萬/坪
持分地坪:
178.9 坪
總現值:
106.5 萬
拍後增值:
-30.3 萬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田尾鄉 慶豐段 723地號,面積 1,183 m2,持分 1/2,136.8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6/2/4,總底價 190萬,保證金 38萬,坪單價 1.1萬/坪,流標
2拍,2026/2/25,總底價 152萬,保證金 30.4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現況為雜草雜樹、部分溫室棚架、鐵皮屋等使用。
2.
投標人應自行注意土地有無登記面積與地籍圖測量面積不符,拍定後不得 以實際鑑界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3.
723地號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該條 例第34條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 六、土地均屬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所稱之重劃區內耕地,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 人對毗連之耕地亦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位權利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其優先順 序分別為: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現耕所有 權人、土地共有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行使 優先承買權時,請一併提出:1.鄉公所出具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2.村里長出具之土地所有權人自任耕作證明書、3.現耕農地照片。優先承買權經 行使時,拍定人或承受人不得以嗣後有優先承買權承買而未能全部得標為由, 向本院請求撤銷拍定。
4.
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5.
本件標的為應有部分土地,且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 交。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田尾鄉 慶豐段 723地號
1,183 m2 × (1/2) × 1,800 元 - 136.8 萬元
= -30.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4/1
1拍 不點交
17.5 坪 / 120 萬
2026/3/20 ~ 2026/6/19
應買 不點交
11.9 坪 / 38.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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