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法院 114亥35178五

屏東縣潮州鎮永春段77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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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24 週二 上午 10: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1.5
保證金:
16.3
總坪數:
10.3
坪單價:
7.9萬/坪
持分地坪:
10.3 坪
總現值:
58.1 萬
拍後增值:
-23.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屏東縣 潮州鎮 永春段 771地號,面積 34 m2,持分 1/1,81.5 萬
法院筆錄 (9)
2.
本件拍賣之屏東縣潮州鎮永春段771地號土地,有臨路,目前土地大部分面 積有門牌號碼為屏東縣潮州鎮光春路87-3號一棟之未保存登記建築物,依據卷 附職權查詢房屋稅籍資料為張俊興作為納稅義務人,據本院現況調查筆錄記載 上開建築物現為無人居住使用,窗戶均已拆除,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是以變賣分割土地之確定判決為執行名義,故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 查封時,雖發現共有人所有之建物坐落其上,因與民法第877條規定不符,亦與 本法第75條第3項所定同屬債務人所有之要件不合,執行法院不得將該土地及建 物一併拍賣(102台抗764裁定、105台抗554裁定、高院97座談會民執
4.
高院1 02座談會民執
5.
,故本件僅拍賣屏東縣潮州鎮永春段771地號土地。
6.
上開門牌號碼為屏東縣潮州鎮光春路87-3號一棟之未保存登記建築物不在 本次拍賣範圍內,請拍定人與應買人注意。
7.
本件拍定後土地拍定人與張俊興間就屏東縣潮州鎮永春段771地號土地。與 其上未保存登記建築物間是否符合民法第838條之1規定成立法定地上權或民法 第425條之1規定推定有租賃關係,如有爭議,應由民事實體訴訟確定之,請投 標人與應買人注意。
8.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10.
本件係變賣共有物,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 為共有人(含債權人及債務人)外,共有人(含債權人及債務人)有依相同條 件優先承買之權;惟若共有人之一於拍賣期日到場應買並拍定,其餘共有人無 優先承買權。又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請應 買人注意。
11.
本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市場用地(相關使用限制與開發規定請投標人與 應買人自行查明)。
土地增值 (1)
1.
屏東縣 潮州鎮 永春段 771地號
34 m2 × (1/1) × 17,100 元 - 81.5 萬元
= -23.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24
1拍 不點交
10.3 坪 / 81.7 萬
2026/2/24
1拍 不點交
10.4 坪 / 82.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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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坪 / 108.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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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10.2 坪 / 81.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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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坪 / 6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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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58.7 坪 / 955 萬
2026/1/19 ~ 2026/4/18
應買 不點交
2.6 坪 / 10.9 萬
2026/1/19 ~ 2026/4/18
應買 不點交
17.4 坪 / 73.6 萬
2026/1/19 ~ 2026/4/18
應買 不點交
2.4 坪 / 10.3 萬
2026/1/19 ~ 2026/4/18
應買 不點交
6.1 坪 / 26.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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