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4橋金職未435

高雄市湖內區自強段121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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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4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15
保證金:
83
總坪數:
78.6
坪單價:
5.3萬/坪
持分地坪:
78.6 坪
總現值:
361.1 萬
拍後增值:
-53.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一種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高雄市 湖內區 自強段 121地號,面積 1,317.9 m2,持分 3/36,185 萬
(第一種住宅區 )
2.
高雄市 湖內區 自強段 172地號,面積 1,061 m2,持分 3/36,135 萬
(第一種住宅區 )
3.
高雄市 湖內區 自強段 173地號,面積 738.4 m2,持分 3/36,95 萬
(第一種住宅區 )
法院筆錄 (10)
2.
如備註。
6.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7.
本件標的土地於民國88年12月16日假扣押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界結果,121地號土地上有兩棟未保存登記之透天2層樓房(其中一棟無門牌、另一棟門牌為中正路二段304巷21號),172地號土地上有磚造瓦房,173地號土地上有未保存登記之三層樓透天房屋(門牌為中正路二段304巷11號)。本院復於民國114年8月18日再執行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21地號土地上有未保存登記建物(門牌為中正路二段304巷21號、29之1號)、部分土地為道路、部分土地為空地,上面種植數棵果樹,172地號土地上有未保存登記建物(門牌為中正路二段304巷3號、5號)、一間磚造鐵皮平房(無門牌)、部分土地為空地與道路,上面種植數棵果樹,173地號土地上有未保存登記建物(門牌為中正路二段11號、15號)、一間磚瓦造平房建物、部分土地為空地與道路,另有搭建臨時車棚;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件均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各該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共有之標的一併購買。如共有人僅能就本件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上列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業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8.
172地號土地上農作物收取權人,如就該
9.
172地號土地有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1所定之優先購買權者,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10.
173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11.
本件標的土地上之地上物(含建物與農作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均不點交。
13.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4.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6.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3)
1.
高雄市 湖內區 自強段 121地號
1,317.9 m2 × (3/36) × 13,900 元 - 185 萬元
= -32.3萬元
2.
高雄市 湖內區 自強段 172地號
1,061 m2 × (3/36) × 13,900 元 - 135 萬元
= -12.1萬元
3.
高雄市 湖內區 自強段 173地號
738.4 m2 × (3/36) × 13,900 元 - 95 萬元
= -9.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2/3
1拍 不點交
3 坪 / 50 萬
2026/1/27
2拍 不點交
13.2 坪 / 112 萬
2026/1/27
2拍 不點交
2.3 坪 / 16 萬
2026/1/28
3拍 不點交
15.6 坪 / 83.2 萬
2026/1/21
3拍 不點交
5.5 坪 / 23 萬
2026/1/20
2拍 不點交
106.5 坪 / 244.8 萬
2026/1/21
特拍 部分點交
2.4 坪 / 94.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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