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祥72809

臺南市仁德區二行段92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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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2/3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0
保證金:
10
總坪數:
3
坪單價:
16.8萬/坪
持分地坪:
3 坪
總現值:
24.5 萬
拍後增值:
-25.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仁德區 二行段 923地號,面積 236.6 m2,持分 1/24,50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7)
2.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上有門牌行大街
3.
246號建物占用,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惟實際 使用情形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7.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8.
上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有優先承買權。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複 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不得以面積增 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9.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 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仁德區 二行段 923地號
236.6 m2 × (1/24) × 24,900 元 - 50 萬元
= -25.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27
2拍 不點交
13.2 坪 / 112 萬
2026/1/27
2拍 不點交
2.3 坪 / 16 萬
2026/1/28
3拍 不點交
15.6 坪 / 83.2 萬
2026/1/21
3拍 不點交
5.5 坪 / 23 萬
2026/1/20
2拍 不點交
106.5 坪 / 244.8 萬
2026/1/21
特拍 部分點交
2.4 坪 / 94.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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