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依據查封筆錄、房屋現況調查表及鑑價報告記載,本件拍賣建物為一私設神壇,現無人居 住,屋內堆滿宮廟家具、法器以及雜物,共有人間是否訂有分管契約不明,且本件僅拍賣應有 部分,相關法律關係請拍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標內暫編第19878建號之建物,係第1755建號主建物之增建部分,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 一次登記且無獨立出入口,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 記,當事人及拍定人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 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請投標人注意。
8.
本件拍賣建物,本院已盡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 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它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事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 情形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不含委託專業檢查單位鑑定〉予以調查 後,尚未發現有上開情事。惟實際上是否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火災、水災、非自然死亡 等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審慎投標,以免受損,若拍賣標的有 上述足以影響拍賣標的之情事,請關係人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以供法院即時審 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