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90年3月27日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643地號土地為華樹建設庭園之管理室。本次於民國114年9月3日履勘時,標的物上有建物,為面向社區門口右手邊之管理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7.
本件僅就土地拍賣,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土地於查封其上即建有社區管理室占用,占用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0.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