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標拍賣標的建物與附設停車位部分,本院於民國113年9月26日至現場查封時,承租人日 日好日社會企業有限公司附設之新北市私立時時好時社區長照機構已占有使用
6.
本標拍賣標的現出租第三人占有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7.
本標拍賣之建物,依形式外觀及通常調查,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 火災受損或非自然死亡等情形,惟仍無法排除有此可能,亦非保證絕無上情,應買人應於「應 買前」自行向債權人、當地鄰里長、鄰居、社區管委會、派出所等相關人士查明,此部分請應 買人斟酌注意,審慎考量後再行應買,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向本院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 賣。 六、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 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8.
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 定日前,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請應買人特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