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4筆土地為雜木林。其中富豐段1330地號土地上有部分造景樹,該部分不點交外。其餘土地點交。
7.
本件4筆土地為雜木林。其中富豐段1330地號土地上有部分造景樹。 六、富豐段1330地號土地使用人使用土地法律關係不明,其所有權人、耕地承租人若符合土 地法第104條、第107條、民法第426之
8.
460之1等規定則有優先承買權。該優先權人對其擁 有優先權之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時,則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產。
9.
鑑定報告「勘估標的相連,坵塊位於台電永豐高支180分3103520EE3000電桿及建物門牌 富里鄉永豐村復興55之2號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