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法院 114勇1546

南投縣鹿谷鄉頂堀段262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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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23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8.9
保證金:
5.8
總坪數:
44.9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44.9 坪
總現值:
26.7 萬
拍後增值:
-2.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南投縣 鹿谷鄉 頂堀段 262地號,面積 2,511.8 m2,持分 108/2892,18 萬
2.
南投縣 鹿谷鄉 頂堀段 264地號,面積 818.2 m2,持分 1/15,10.9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6/3/12,總底價 45萬,保證金 9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2拍,2026/4/2,總底價 36萬,保證金 7.2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查封筆錄記載:據地政人員指界,262地號土地上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數 棟,部分空地、部分種植香蕉、茶樹、道路,264地號土地上有部分未辦保存建 物、茶園;債務人在場稱土地均由共有人管理使用。債權人代理人稱對債務人 陳述沒意見,僅就債務人持分土地執行。
2.
拍賣土地上之地上物並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所有人占用土地之法律關 係由拍定人自理。
3.
本件僅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倘非共有人拍定,共 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所有應有部分之標的 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 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 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4.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 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 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
5.
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皆為都市計畫公園用地,屬公共設施保留地。
土地增值 (2)
1.
南投縣 鹿谷鄉 頂堀段 262地號
2,511.8 m2 × (108/2892) × 1,797 元 - 18 萬元
= -1.1萬元
2.
南投縣 鹿谷鄉 頂堀段 264地號
818.2 m2 × (1/15) × 1,797 元 - 10.9 萬元
= -1.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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