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法院 114助意11934

新北市汐止區鄉長厝段鄉長厝小段203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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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24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2
保證金:
9
總坪數:
135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135 坪
總現值:
102.6 萬
拍後增值:
60.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蘇千晴
蘇千晴
法拍專員
經紀業:陳朱平建築師事務所
地 址:新北市蘆洲區水湳街8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汐止區 鄉長厝段鄉長厝小段 203地號,面積 4,462 m2,持分 1/10,42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6/3/25,總底價 65萬,保證金 13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2拍,2026/5/6,總底價 52萬,保證金 11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一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民國114年11月4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203地號土地上有新北市汐止 區鄉長路2段170之1號建物部分占用,其餘為雜木林。上開建物非本件拍賣範 圍,其所有權人及占用土地之權源均不明,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及契約內容 為何不明。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 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不動產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3.
優先承買權之行使:一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 先承買權。 二土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建物 坐落之土地有優先購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時,應 提出符合上開規定之證明文件。  三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 移轉證書。
4.
無抵押權登記。有地上權登記,於拍定後不塗銷。 六、拍賣日期:中華民國115年6月24日第三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 3時開標。)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汐止區 鄉長厝段鄉長厝小段 203地號
4,462 m2 × (1/10) × 2,300 元 - 42 萬元
= 60.6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24
2拍 不點交
18 坪 / 215 萬
2026/6/10
1拍 點交
75.8 坪 / 238.2 萬
2026/6/11
1拍 不點交
4.4 坪 / 241 萬
2026/6/22
1拍 不點交
4.1 坪 / 62.3 萬
2026/6/8
1拍 不點交
0.3 坪 / 8 萬
2026/7/6
2拍 點交
22.3 坪 / 654 萬
2026/6/24
3拍 不點交
5.1 坪 / 91 萬
2026/6/2
2拍 不點交
50 坪 / 52.5 萬
2026/6/11
2拍 不點交
34.8 坪 / 782 萬
2026/6/2
特拍 不點交
243.2 坪 / 151.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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