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房屋現由債務人友人居住使用,因非債務人占用,拍定後不點交。斯文段1322地號土地為 屋前道路用地,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拍賣土地屬都市計劃土地,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
7.
限制登記事項記載:「本件經113年7月31日屏登字第114700號,預告登記請求權人:劉汶蓁,內容:為保全不動產所有權移轉之請求權,義務人:陳俊銘,斯文段
10.
同段2936建號建 物限制範圍:全部,113年8月2日登記。」嗣如經本院拍定,依土地法第79條之1第3項、限 制登記作業補充規定第21點規定,於囑託塗銷查封登記時,一併塗銷上開預告登記,請應 買人注意。六、本件斯文段1322地號土地目前供作道路使用,係拍賣建物出入通行所必需,該土地之共有 人無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請應買人注意。
11.
本件拍賣建物包含一停汽車車位,編號: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