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公150347

臺南市南區中和段804地號

1拍 點交 待拍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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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3/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4/1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00
保證金:
40
總坪數:
20.6
坪單價:
9.7萬/坪
持分地坪:
20.6 坪
總現值:
153.7 萬
拍後增值:
-46.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姚絜玲
姚絜玲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法拍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南區 中和段 804地號,面積 68 m2,持分 1/1,200 萬
(住宅區 )
法院筆錄 (7)
2.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土地係空地,上有雜草。另依鑑價報告所載,土 地本身未直接臨社區巷道,現須經鄰地才能與社區巷道聯繫,地上現為雜草。 實際現狀及使用情形,請投標人及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6.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塗銷抵押權登記。
7.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 審慎投標。 六、拍賣之標的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 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 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 或聲請撤銷拍賣。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 投標。
8.
拍賣標的是否依相關規定經限制開發、使用上、取得上限制或有無非拍 賣 之地上物坐落等情事,請投標人於投標前先行向地方或中央主管機關查明釐 清,並應自行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 聲請撤銷拍定。
9.
拍定人應承擔拍定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 因 拍定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 止。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 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 買人應自行注意。
12.
投標單請投入第一至第四號標匭內。公股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南區 中和段 804地號
68 m2 × (1/1) × 22,600 元 - 200 萬元
= -46.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4/7
1拍 不點交
106 坪 / 408 萬
2026/3/31
1拍 不點交
7.6 坪 / 114 萬
2026/3/24
1拍 不點交
24.4 坪 / 30 萬
2026/3/10
1拍 不點交
4.7 坪 / 34 萬
2026/3/17
2拍 不點交
6 坪 / 45 萬
2026/3/10
2拍 不點交
10.1 坪 / 92 萬
2026/3/10
2拍 部分點交
55.9 坪 / 958.5 萬
2026/3/10
1拍 不點交
2.3 坪 / 195 萬
2026/3/18
特拍 不點交
4.2 坪 / 10.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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