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155建號外,上開屋旁之鐵皮頂建物(未併付拍 賣)有無占用需鑑界才能確定,另據現住人稱,建物內部互通,債務人未居住該處,現由邱O翰 承租中。租賃關係及屋旁鐵皮頂建物有無占用,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拍定後不點交。
9.
155建號之增建部分,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不動產, 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 撤銷拍定,且是否屬違章建物由建管單位認定之,不因經過法院拍賣即為合法,得標人應自行 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請求拆除之危險。 六、建物之拍賣價格包括建物前方附連圍繞之圍牆及大門,惟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 記,且是否位於拍賣之土地上需鑑界方能確定,得標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 請求拆除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