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4怡106274甲

桃園市中壢區忠福段1650-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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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17 ~ 2026/10/16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1.2
保證金:
10.3
總坪數:
1.8
坪單價:
28.2萬/坪
持分地坪:
1.8 坪
總現值:
40.3 萬
拍後增值:
-10.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中壢區 忠福段 1650-1地號,面積 24 m2,持分 1/4,51.2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6/4/23,總底價 80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44.1萬/坪,流標
2拍,2026/5/21,總底價 64萬,保證金 12.8萬,坪單價 35.3萬/坪,流標
3拍,2026/7/9,總底價 51.2萬,保證金 10.3萬,坪單價 28.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本院於114年12月24日偕同地政人員履勘現場,稱1650-1號部分遭他人之建 物占用,原因不明。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徵求應買。
3.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512,000元,如有多數人表示願意應買者,以應買意思表示最先到達本院者為優先,如不能分出時間先後者,則以抽籤決定其 得買受之人。
4.
本件拍賣土地之現況僅依地政機關指界之大致範圍為記載,實際範圍及使 用情形,仍以地政機關鑑界之結果為準,請應買人注意。又土地如經地政機關 實施重測,而致面積增減,因該重測並無增減私權之效力,是重測前後土地之 同一性及其實體私權關係並未變更,其面積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 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 拍定。 六、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 理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不得以此為由事後向本 院提出爭執或聲明異議。
5.
刊登於新聞紙或網路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 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中壢區 忠福段 1650-1地號
24 m2 × (1/4) × 67,200 元 - 51.2 萬元
= -10.9萬元
鄰近待拍
2026/9/3
1拍 點交
21.2 坪 / 810 萬
2026/9/3
1拍 不點交
9.7 坪 / 222 萬
2026/8/20
1拍 不點交
4.7 坪 / 216 萬
2026/9/2
2拍 點交
53.4 坪 / 3,840 萬
2026/9/3
2拍 不點交
3.3 坪 / 64 萬
2026/9/3
2拍 不點交
20.4 坪 / 422.4 萬
2026/8/26
1拍 不點交
24.2 坪 / 466 萬
2026/8/20
2拍 點交
33.7 坪 / 6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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