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2802棟次建號建物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466 -
7.
2802棟次建號建物前部分地。據債務人哥哥稱:建物為其使用, 無出租、無分管契約。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注意查明。
10.
466-66地號土地據鑑價報告指出,為都市計畫內住宅區。
14.
2802棟次建號建物係拍賣應有部分,無分管契 約,拍定後不點交。
21.
466-66地號土地及939建號建物設有抵押權,拍定後塗銷之。六、466-
24.
2802棟次建號建物之共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 買之權(土地法第34-1條第4項)。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購買權;他共 有人均主張或多人主張優先購買時,其優先購買之部分按各主張優先購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 之。
28.
2802棟次建號建物為合併拍賣,優先購買權人主 張優先購買時,需以同一條件就本標之所有標的一併購買。如共有人因主張優先購買致土地與 建物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又如就優先購買權之存否有爭議時,應以實 體判決為準。
29.
2802棟次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倘若拍定後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有被 拆除之危險,無法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