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3乾80515二

彰化縣彰化市延和段561-1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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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5/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3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7.6
保證金:
11.5
總坪數:
55.5
坪單價:
1萬/坪
持分地坪:
55.5 坪
總現值:
88.1 萬
拍後增值:
30.5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彰化市 延和段 561-1地號,面積 1,285 m2,持分 1/7,57.6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6/4/22,總底價 90萬,保證金 18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2拍,2026/5/13,總底價 72萬,保證金 14.4萬,坪單價 1.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出及鑑價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無獨立出 入道路,該土地部分部分有雜草雜木,部分有深度不知之洞。債權人代理人稱 前開土地為共有人使用。因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債務人未實際占用,本件拍 定後不點交,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
2.
上開不動產標價拍賣,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3.
本件依標別順序開標,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賣所得價金,扣繳稅捐後,足 敷清償債權金額及執行費用時,他標即不拍賣,亦不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 銷。債務人得於拍定前到場或具狀指定應拍賣或拍定之標的,否則即由本院逕 裁量指定。投標人或拍定人對前開指定或裁量結果不得異議。
4.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六、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所規定之耕地,私法人投標時,應符合該條例所規定 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並取得主管機關許可應買之 證明。
5.
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 以上願優先承買者,按各主張優先承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彰化市 延和段 561-1地號
1,285 m2 × (1/7) × 4,800 元 - 57.6 萬元
= 30.5萬元
鄰近待拍
2026/6/10
2拍 不點交
3 坪 / 40 萬
2026/6/4
2拍 部分點交
48.9 坪 / 428.8 萬
2026/6/3
3拍 不點交
15.8 坪 / 91.5 萬
2026/6/9
2拍 點交
25.7 坪 / 348 萬
2026/6/11
1拍 不點交
56.9 坪 / 1,400 萬
2026/6/11
1拍 不點交
127.1 坪 / 2,5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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