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5彰金職平90

彰化縣彰化市大埔段341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5.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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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11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5.4萬
保證金:
3.1萬
總坪數:
0.6坪
坪單價:
25.8萬/坪
持分地坪:
0.6 坪
總現值:
11.5 萬
拍後增值:
-3.9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彰化市 大埔段 341地號,面積 986 m2,持分 1/500,15.4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6/7/22,總底價 30萬,保證金 6萬,坪單價 50.3萬/坪,流標
2拍,2026/8/12,總底價 24萬,保證金 4.8萬,坪單價 40.2萬/坪,流標
3拍,2026/9/2,總底價 19.2萬,保證金 3.9萬,坪單價 32.2萬/坪,流標
應買,2026/9/11~2026/12/10,總底價 19.2萬,保證金 3.9萬,坪單價 32.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據地政人員指界,341地號土地上坐落鄭成功廟(門牌號:中山路二段41號),惟其出入及其他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為準。債權人代理人稱共有人間分管不明,僅執行債務人應有部分。本件僅拍賣債務人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單獨出價。
3.
除拍定人為土地共有人外,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之權。
4.
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其坐落土地部分有優先承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前項土地共有人。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得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六、本件標的載有歷史建築,按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2條規定,主管機關即彰化縣政府有優先購買權。
5.
本件標的為彰化市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部分道路用地。又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又是否業經徵收或協議價購,或是否有其他使用上之法令或行政管制不明,請投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彰化市 大埔段 341地號
986 m2 × (1/500) × 58,350 元 - 15.4 萬元
= -3.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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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坪 / 262.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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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5.1 坪 / 73 萬
2026/11/5
1拍 不點交
0.8 坪 / 1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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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5.3 坪 / 120 萬
2026/11/5
1拍 不點交
2.6 坪 / 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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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7.8 坪 / 305 萬
2026/10/27
1拍 部分點交
29.2 坪 / 688.7 萬
2026/11/5
2拍 不點交
2.3 坪 / 4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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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買 部分點交
8.8 坪 / 25.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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