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5辛34941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段733-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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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9/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5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05
保證金:
61
總坪數:
7.8
坪單價:
39.2萬/坪
持分地坪:
7.8 坪
總現值:
253.5 萬
拍後增值:
-51.5 萬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彰化縣 彰化市 中山段 733-3地號,面積 35 m2,持分 5/32,20 萬
2.
彰化縣 彰化市 中山段 735地號,面積 122 m2,持分 5/32,280 萬
3.
彰化縣 彰化市 中山段 1307地號,面積 61 m2,持分 5/256,5 萬
法院筆錄 (4)
2.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733-3地號部分為空地,部分為水溝、735地號為道路用地、1 307地號為防火巷及部分有鐵皮屋坐落。本件土地上地上物及建物均非拍賣範 圍,使用土地法律關係及範圍由拍定人自理,請投標人注意,本件係拍賣土地 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
6.
土地之使用分區為彰化市都市計畫住宅區(733-
7.
1307地號)及道路用地 (735地號),使用分區日後有變更之可能,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
8.
本件如非共有人拍定,土地共有人得行使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 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惟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 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 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 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或拍定人如不願意將非共 有標的讓由共有人一併承買時,共有人僅得就共有部分承買,其他標的仍歸拍 定人或承受人買受。 六、如本件土地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拍定人將 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投標人投標前應自行查明前開事項 並承受相關風險。
土地增值 (3)
1.
彰化縣 彰化市 中山段 733-3地號
35 m2 × (5/32) × 31,500 元 - 20 萬元
= -2.8萬元
2.
彰化縣 彰化市 中山段 735地號
122 m2 × (5/32) × 122,000 元 - 280 萬元
= -47.4萬元
3.
彰化縣 彰化市 中山段 1307地號
61 m2 × (5/256) × 31,500 元 - 5 萬元
= -1.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0/27
1拍 部分點交
29.2 坪 / 688.7 萬
2026/10/22
1拍 不點交
56.5 坪 / 900 萬
2026/9/30
2拍 部分點交
8.8 坪 / 32 萬
2026/10/1
2拍 不點交
17 坪 / 184 萬
2026/10/1
2拍 不點交
23.1 坪 / 320 萬
2026/10/2 ~ 2027/1/1
應買 不點交
5 坪 / 48.7 萬
2026/10/2 ~ 2027/1/1
應買 不點交
3.6 坪 / 35.2 萬
2026/10/1 ~ 2026/12/31
應買 點交
9.6 坪 / 193.3 萬
2026/10/1 ~ 2026/12/31
應買 不點交
2.3 坪 / 25.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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