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4悅102272

桃園市龍潭區龍祥路12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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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12 週二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店面
總底價:
840
保證金:
168
總坪數:
33.8
坪單價:
24.8萬/坪
持分地坪:
10.4 坪
公告建坪:
33.8 坪
總現值:
161.8 萬
拍後增值:
-528.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33.8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張宏得
張宏得
法拍專員
經紀業:凌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龍潭區 東龍段 868地號,面積 68.9 m2,持分 1/2,690 萬
(住宅區 )
建物 (2)
1.
桃園市龍潭區龍祥路12號,建號 326,持分 1/2,80 萬
一層:32.63二層:46.13騎樓:13.5合計:92.26 (2層加強磚造、住家用)
2.
桃園市龍潭區龍祥路12號,建號 485,持分 1/2,70 萬
第一層:13.67第二層:13.67第三層:57.53第四層:46.63合計:131.5
法院筆錄 (5)
2.
查封時建物為債務人及家人居住使用,又土地及建物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皆不點交。
6.
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7.
編號2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人無法逕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 如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又當事人與拍定人不得 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六、本院已將所知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重 漏水、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事件等)於使用情形欄載明,惟縱無記載,亦非保證絕無上情,此 部分請投標人斟酌注意,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有無該等情事併審慎考量後再行應買,拍定後不得 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應就有共有權之不動產一併為主張,不得 選擇其中部分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拍定後如依法准由有優先承買權人承買時,拍定人所繳保 證金無息退還,請投標人注意。
9.
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 告內容為準。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龍潭區 東龍段 868地號
68.9 m2 × (1/2) × 47,000 元 - 690 萬元
= -528.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4/22
1拍 不點交
27.7 坪 / 89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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