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實110672甲

臺南市新化區洋子段1107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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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6/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25 ~ 2026/09/24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5.2
保證金:
5.1
總坪數:
13.9
坪單價:
1.8萬/坪
持分地坪:
13.9 坪
總現值:
28.5 萬
拍後增值:
3.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新化區 洋子段 1107地號,面積 184 m2,持分 1/4,25.2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6/5/12,總底價 31萬,保證金 6.2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2拍,2026/6/2,總底價 27.9萬,保證金 5.6萬,坪單價 2萬/坪,流標
3拍,2026/6/23,總底價 25.2萬,保證金 5.1萬,坪單價 1.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查封時,經地政人員指明土地位置及範圍,該土地現況為道路。應買人請自行 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係拍賣應有部份,若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3.
拍賣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第33條 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私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應於 投標時將許可證明書置入標袋內,或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均不許嗣候補正)。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 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 六、本件分甲、乙、丙3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 到場,則依各標順序依次開標。
4.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 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5.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 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新化區 洋子段 1107地號
184 m2 × (1/4) × 6,200 元 - 25.2 萬元
= 3.3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18
1拍 不點交
0.6 坪 / 7 萬
2026/8/5
2拍 不點交
25.1 坪 / 240 萬
2026/8/11
3拍 不點交
41.2 坪 / 230.4 萬
2026/8/4
特拍 不點交
95.9 坪 / 1,397.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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