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庚70024

彰化縣和美鎮中寮里靖東路46巷32號

1拍 部分點交 待拍
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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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列管
  • 2026/4/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5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850
保證金:
170
總坪數:
120.6
坪單價:
7萬/坪
持分地坪:
26.9 坪
公告建坪:
120.6 坪
總現值:
64.8 萬
拍後增值:
-435.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106.7 坪
附建坪:
13.9 坪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和美鎮 中寮北段 442-1地號,面積 88.8 m2,持分 1/1,500 萬
建物 (1)
1.
彰化縣和美鎮中寮里靖東路46巷32號,建號 405,持分 1/1,350 萬
地面層:231.29二樓層:79.43屋突:42.00合計:352.72 陽台46.08平方公尺 (住家用)
法院筆錄 (9)
2.
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建物為自住、無租賃,現況為住家及工廠使用。拍定後建物依現況 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3.
建物佔用鄰地441-
4.
438-
5.
442-
6.
445地號,共占用309.26平方公尺,占用之土地 非本件拍賣範圍,建物占用鄰地之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
10.
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11.
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土地經設定地上權,期限自111年7月27日至141年7月26日。拍定後須經地上權人同意始塗 銷其登記。地上權人因未於土地上為房屋之建築,依最高法院84年台上字第1750號判決要旨並 無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所定優先購買權。
12.
建號405建物為未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是否屬違章建物由建管單位認定之,不因經 過法院拍賣即為合法,拍定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被拆除或被訴請拆屋還地之 相關危險。
13.
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土地所有權人有 優先承買權,惟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連同建物及土地一併承買。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和美鎮 中寮北段 442-1地號
88.8 m2 × (1/1) × 7,300 元 - 500 萬元
= -435.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5/7
1拍 部分點交
56.6 坪 / 770 萬
2026/5/5
3拍 點交
116.3 坪 / 1,004.8 萬
2026/4/23
3拍 不點交
11.6 坪 / 44.8 萬
2026/4/28
特拍 部分點交
69.3 坪 / 642.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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