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5乾320

彰化縣和美鎮竹園段226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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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7/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7/29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0.7
保證金:
6.2
總坪數:
88.5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88.5 坪
總現值:
73.1 萬
拍後增值:
42.4 萬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彰化縣 和美鎮 竹園段 226地號,面積 3,815 m2,持分 2/48,16 萬
2.
彰化縣 和美鎮 竹園段 553地號,面積 3,206 m2,持分 2/48,14.7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6/6/17,總底價 48萬,保證金 9.6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2拍,2026/7/8,總底價 38.4萬,保證金 7.7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及前案(113司執
2.
鑑價報告記 載,拍賣之土地為耕地,且未直接臨路,出入須經由鄰地。據債權人之代理人 稱,前開土地由共有人使用。因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債務人未實際占用,本 件拍定後不點交,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
3.
上開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合計最高者得標(投標者應按編號逐宗 標價,並書明總金額)。
4.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5.
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所規定之耕地,私法人投標時,應符合該條例所規定 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並取得主管機關許可應買之證明。 六、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 以上願優先承買者,按各主張優先承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又共有人如欲 行使優先承買權,應就其共有之全部拍賣土地一併買受。
6.
本件土地依登記謄本之記載:「未會同申請,未繳書狀費,繳清後發 狀。」,此部分應由拍定人自理。
土地增值 (2)
1.
彰化縣 和美鎮 竹園段 226地號
3,815 m2 × (2/48) × 2,500 元 - 16 萬元
= 23.7萬元
2.
彰化縣 和美鎮 竹園段 553地號
3,206 m2 × (2/48) × 2,500 元 - 14.7 萬元
= 18.7萬元
鄰近待拍
2026/8/12
3拍 不點交
12.4 坪 / 33.3 萬
2026/8/12
3拍 不點交
18.4 坪 / 49.6 萬
2026/8/12
3拍 不點交
18.6 坪 / 50 萬
2026/8/5
1拍 不點交
15.3 坪 / 231 萬
2026/8/5
1拍 不點交
10.9 坪 / 135 萬
2026/8/5
1拍 不點交
104.7 坪 / 1,400 萬
2026/7/28 ~ 2026/10/27
應買 不點交
34.5 坪 / 23.1 萬
2026/8/5
5拍 不點交
38.3 坪 / 4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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