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5怡5303甲

桃園市大園區沙崙段後厝小段1-37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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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5/21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40
保證金:
28
總坪數:
10.4
坪單價:
13.5萬/坪
持分地坪:
10.4 坪
總現值:
35 萬
拍後增值:
-10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張宏得
張宏得
法拍專員
經紀業:凌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大園區 沙崙段後厝小段 1-37地號,面積 343 m2,持分 2/20,140 萬
(一般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法院筆錄 (8)
2.
本院於115年2月10日偕同地政人員履勘現場,拍賣之土地為社區道路。
7.
拍賣之土地領有
8.
大鄉建築執字第
9.
386號建築執照;
10.
大鄉 建築執字第
11.
1183號建築執照。有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115年3月12日函 可參。投標人於投標前應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自行評估是否投標,不得據此 主張撤銷拍賣。 六、本件拍賣土地之現況僅依地政機關指界之大致範圍為記載,實際範圍及使 用情形,仍以地政機關鑑界之結果為準,請應買人注意。又土地如經地政機關 實施重測,而致面積增減,因該重測並無增減私權之效力,是重測前後土地之同一性及其實體私權關係並未變更,其面積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 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 拍定。
12.
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 理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不得以此為由事後向本 院提出爭執或聲明異議。
13.
刊登於新聞紙或網路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 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大園區 沙崙段後厝小段 1-37地號
343 m2 × (2/20) × 10,200 元 - 140 萬元
= -10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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