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東114985

臺南市安南區海西段197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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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4/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6/16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00
保證金:
60
總坪數:
123.3
坪單價:
2.4萬/坪
持分地坪:
123.3 坪
總現值:
138.6 萬
拍後增值:
-161.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安南區 海西段 197地號,面積 3,612.9 m2,持分 1128/10000,300 萬
(農業區 )
法院筆錄 (6)
2.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部分為空地,部分為廢棄魚塭,未臨路而 需通行他人土地。上開魚塭占用權源不明,且非本件拍賣範圍,拍定後不影響 原有法律關係。本件拍賣土地之應有部份,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惟實 際使用情形,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6.
本標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之權。
7.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 保請求權,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8.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 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9.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1.
投標人於投標前,應檢查並確認投標之案號、股別、標匭號碼是否正確。 若投標書未投入法院指定之標匭,投標無效。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安南區 海西段 197地號
3,612.9 m2 × (1128/10000) × 3,400 元 - 300 萬元
= -161.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4/28
2拍 點交
33.8 坪 / 960 萬
2026/5/5
2拍 不點交
17.2 坪 / 133.9 萬
2026/5/6
2拍 點交
24.1 坪 / 900 萬
2026/4/29
特拍 部分點交
71.5 坪 / 809.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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