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本標349地號、22地號、25地號為6建號之座落基地。23地號位於6建號旁之空地,上有鐵皮屋頂,目前為機車停車場。6建號之建物,自外面觀察有三面鐵捲門,其中右側與中間鐵捲 門開啟後為櫥窗,故僅得由左側鐵捲門進出。另據在場之鄭姓第三人稱,6建號之建物係由 楊姓共有人占有使用,其中一樓堆放雜物,
4.
三樓為空屋,四樓則供奉神明且有祖先牌 位。本標標的除23地號拍定後不點交外,其餘部分於拍定後點交。
5.
本標內暫1343編號之建物,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不動產,拍定後拍定人不 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 定,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
6.
本標標的除拍定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